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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涉外法律人才实验班人才培养与课程设置专家咨询会顺利举行

发布人:宋歌           发布时间:2016-04-29        点击量:

 

426日,我校涉外法律人才实验班(以下简称涉外班)人才培养与课程设置专家咨询会在学院路校区顺利举行。比较法学院院长高祥教授、车虎副教授,外国语学院刘华副教授,证据科学研究院汪诸豪副教授,法学院李松锋老师等优秀教师出席会议。同时出席会议的还有国际法学院院长孔庆江教授、分党委书记杜新丽教授、副书记顾永强老师、副院长李居迁教授、霍政欣教授和马呈元教授等学院多位教师代表。会议由国际法学院副院长霍政欣主持。

孔院长首先致辞,他总结了我校涉外班在校内各级部门的重视和努力下所取得的建设成效,同时也提出了目前存在的问题。他认为,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尚未建立成熟而科学的人才培养模式,希望通过此次咨询会,各位教学一线的专家能够献计献策,针对涉外法律人才的特色培养以及涉外班的课程设置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随后,几位在实践教学中广受好评的教师分享了涉外班教学经验,使在座教师进一步了解了涉外班学生的学习特点,为特色教育提供了参考意见。李松峰老师认为尊重学生观点是该班教学中至关重要的一点,他在课堂上鼓励学生勇敢表达观点并在互相探讨中将知识点融会贯通;刘华老师针对涉外班学生英语特点提出了在实践中行之有效的英语教学方法;丁夏老师则在肯定涉外班学生英语能力和学习态度的基础上提出通过让学生参与辩论赛和课堂讨论的方式提高应变能力和表达能力。同时,霍政欣副院长介绍了目前涉外班的课程设置和课程改革措施,并通过自身授课经验介绍了英语教学的授课特点。顾永强副书记也根据个人的学生工作经验着重介绍了涉外班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特点。

在座专家随后都积极的发表了意见建议,就如何确立科学明确的涉外法律人才培养目标,建立特色且成熟的涉外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如何发挥我校涉外法律人才培养优势等问题进行了探讨,并在招生改革、教学方法、师资建设、国际交流等方面提出专业咨询意见。在招生方面,延续目前自主招生和统招相结合的招生方式,控制招生人数保障精英式教育;在教学和师资方面,在尊重学生选课意愿的基础上,创建专业、稳定的教学师资团队,重视教学研讨和教学经验交流,促进涉外班教学水平的提高;在国际交流方面,应充分利用国家留学基金委交流政策或校内外各级优质的国际交流项目,广泛支持学生到国外高水平一流大学进行交流和学习,并通过邀请外籍著名专家来校授课引进国际前沿课程,提升人才培养的国际化水平。

最后,杜新丽书记进行总结讲话。她认为,涉外班建设已取得初步成效,本次会议后,学院将汲取各位专家的宝贵意见,充分发挥我校教学资源优势,大力推动涉外班建设的各环节工作向着科学化和规范化的方向发展。这次会议对于完善涉外班的课程设置、优化师资配备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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