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国际法学院门户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2-04-27 点击量:
发布者:CU002566 发布时间:2009-06-03 11:18 按照政审材料办理手续的有关规定,我院师生办理政审材料时,存在不规范的情况,请各位老师和同学在办理政审手续注意以下事项: 1、 由本人所在党支部出具政审材料,政审材料由支部书记的签名确认(本人是学生的,政审材料必须有辅导员老师的签名确认); 2、 政审材料须由分党委审核后加盖分党委章。 3、 此通知公布后不按此程序的一律不予办理。 分党委秘书:刘凯 58909352 国际法学院分党委 2009年6月3日
按照政审材料办理手续的有关规定,我院师生办理政审材料时,存在不规范的情况,请各位老师和同学在办理政审手续注意以下事项:
1、 由本人所在党支部出具政审材料,政审材料由支部书记的签名确认(本人是学生的,政审材料必须有辅导员老师的签名确认);
2、 政审材料须由分党委审核后加盖分党委章。
3、 此通知公布后不按此程序的一律不予办理。
分党委秘书:刘凯 58909352
国际法学院分党委
2009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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