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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3-2024学年度“伙伴十一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人:国际法学院新闻宣传中心           发布时间:2024-11-04        点击量:

关于评选2023-2024学年度“伙伴十一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者:国际法学院   时间:2024-11-4


国际法学院在校生:

为鼓励国际法学院学生进行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反规避等国际贸易救济领域的学习和研究,大成律师事务所国际贸易救济团队特设立“伙伴十一奖学金”,以表彰积极开展社会实践,参加学科竞赛、取得科研成果的优秀学子。为保证奖学金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国际法学院纳入招生计划、基本学制内在籍全日制(非在职)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均可申请伙伴十一奖学金的评定。

硕博连读研究生转博第一年按硕士生标准参评(学生出国、休学及保留学籍期间不能参评)。

二、申请资格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品行端正,评选年度无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2.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学习,勇于进取,热爱所学专业,成绩优异。

三、评选程序

1.符合奖学金评选条件的同学请将纸质申请表、汇总表及证明材料一式3份交至指定地点,本科生材料请提交至昌平主楼办公室B423王老师处,研究生材料请提交至学院路科研楼A512办公室李老师处,提交时间2024年11月18日17点前,所有材料的电子版同期发送至邮箱1109670023@qq.com,(邮件主题备注***同学申请“伙伴十一奖学金”)。

2.评选委员会根据申请人情况进行审核遴选,并视情况组织/不组织面试,择优确定获奖人选。

四、评选说明

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伙伴十一”奖学金申请书,并准备个人相关材料(个人情况介绍、成绩单、外语证书、曾获荣誉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奖学金评定委员会经评议和审查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并予以公示。其它说明见“伙伴十一奖学金”评定办法。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10-58908361

国际法学院办公室

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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